測試程序也必須考慮待測設備的非線性的電流-電壓特性,如此測試電壓必須逐步增加,達到在產品標準或測試計劃中所規定的測試位準。
所有較低的測試位準,包括所選擇的測試位準,皆必須要符合。對次級保護測試,產生器的輸出電壓,必須增加到初級保護的最差的崩潰位準(穿透位準)。
如果實際操作信號來源是不可能,則可以用模擬,無論如何,測試位準不能超過產品規格,測試必須依照測試計劃來執行。
為了找出設備工作週期的所有臨界點,必須使用足夠數量的正極和負極測試脈衝。
對符合性測試,必須使用之前從未測試過的設備,或保護裝置必須有更換過。
5.7 試驗結果的評估:測試結果必須依待測設備的功能喪失或劣化來分類,可參考由製造商或測試者要求訂定性能的位準,或由製造商和產品的委託製造者,建議的分類如下:
- criteria A:在製造商和採購者所定的規格要求內性能正常。
- criteria B:性能暫時喪失或劣化在干擾停止後也停止,而且不需要操作者處理即可自行回復正常功能。
- criteria C:暫時的劣化或性能的喪失需要操作人員處理或系統重新設定方能回復。
- criteria D:性能的劣化或喪失,是因硬體或軟體的損壞或是因資料的流失,以致無法回復。
製造商的規格可以訂定對待測設備可以被忽略和可接受的影響。
分類可以使用在性能判斷上作為指導。
由訂定一般產品和產品家族標準的委員會或製造商和採購者之間協調性能標準,例如沒有適合的一般、產品、產品家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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