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正負極性.
(5)將待測物依5.3所示架設於測試桌上.
(6)依下列方式實施放電:
(6)-1 直接放電法:
- (接觸放電)contact discharge:對待測物所能接觸到的導電表面或點實施接觸放電至少正負各10次。
- (空氣放電)Air discharge:對待測物所能接觸到的絕緣表面和點或接觸放電無法測試的點實施空氣放電至少正負各10次。
除非在一般性產品標準或產品族標準中另有說明,否則靜電放電僅需對正常使用狀態下,人員可接觸到待測物的表面和點,作直接放電測試。 下列幾點不適用於直接放電測試:
a. 維修時才會接觸到的表面和點,必須給定靜電放電減低程序在伴隨的文件中。
b. 修理及更換時才會接觸到的表面和點,例如更換電池時的電池接觸點、電話答錄機的卡座等。
c. 設備的點和表面,在固定裝設或依照手冊使用後不會再接觸,例如設備的底部或靠牆的邊或安裝連接器後面的區域。
d. 同軸的接觸點和多點的連接器是裝在金屬的外殼內,此時僅需放電於金屬外殼上。
在非導電性連接器的可接觸點,僅需作空氣放電測試,此時使用ESD產生器的圓形放電電極作測試。必須考慮下列六種情況:
連接器
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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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接器外殼及包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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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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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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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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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外殼無包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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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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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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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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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外殼有絕緣包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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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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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觸的外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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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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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屬外殼有金屬包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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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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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殼與包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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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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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緣外殼無包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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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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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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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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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緣外殼有絕緣包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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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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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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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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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緣外殼有金屬包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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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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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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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如果包覆材料是提供連接器腳位的屏蔽,ESD警告標籤必須放在蓋子或靠近所使用蓋子連接器的設備上。
A:代表如果產品(家族)標準需要對連接器的個別腳位測試,則必須使用空氣放電。
NA:代表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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